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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博(中国)唯一官方网站 关于高职院校免试和保送录取工作的公告
为方便考生了解和报考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和保送录取,现就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免试录取
(一)免试录取资格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符合我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 获得由我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 高中阶段教育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人民政府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者。
(二)报名申请
1.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应与其具备的专业技能相对应,且该专业已列入招生院校当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计划。
2.已完成我省高考报名的具备免试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在我省有关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报名期间向院校提出报名申请(一般在招生当年的1月至3月,具体请考生注意及时查阅有关院校公布的单独招生简章)。
3.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交招生院校要求的材料。如申请免试录取的应届中职毕业生,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的学籍信息(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和已取得的国家或省级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申请免试录取的在职在岗人员,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毕业(学历)证书(原件)、目前所在单位为其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已取得的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奖状、证书(原件)及对应的文件等佐证材料。
(三)资格审核和公示
1.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本人对免试录取资格的真实性负责,因免试录取资格不真实造成的影响后续考试录取等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招生院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须包括以下事项:考生姓名、性别、拟报考院校名称、拟报考专业名称、目前所在单位(学校)、已取得的奖项和技术等级(职业资格)情况等。对公示有异议的情况,及时核查清楚、妥善作出处理并做好说明。
二、保送录取
1.由招生院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规定的保送资格、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的保送接收、审核、录取工作。
2.已完成我省高考报名的具备保送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在我省有关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报名期间向院校提出报名申请(一般在招生当年的1月至3月,具体请考生注意及时查阅有关院校公布的单独招生简章)。
3.申请保送录取的考生本人对保送录取资格的真实性负责,因保送录取资格不真实造成的影响后续考试录取等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录取备案
1.招生院校按要求到省招考办同本校单独招生一并办理免试和保送录取考生的录取备案手续。
2.已被免试或保送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的考试和录取。
四、 有关要求
对在免试和保送资格审核、录取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把关不严、玩忽职守等出现的工作疏漏和过失,严肃追责问责。
